第二届中韩合唱大会通

年8月24日,中国与韩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,中韩两国各领域关系发展迅速,双边文化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成果。《首届中韩合唱大会》于年8月在韩国首尔成功举办,本次活动由韩国音乐协会主办,内蒙古合唱协会、内蒙古隆格尔草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承办,并得到了中国合唱协会的支持,来自国内10余个省市自治区15个团队共计余人,韩方余人参加比赛,合唱节获得圆满成功。

为了进一步促进中韩两国之间的合唱艺术交流,在韩国音乐协会主办下,定于年8月22日—26日在韩国首尔举办“第二届中韩合唱大会”。本次大会将坚持合唱艺术的精髓,提高合唱艺术水平,发挥合唱艺术的特点,加强两国文化艺术交流,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。

活动名称:第二届中韩合唱大会

举办时间:年8月22日—年8月26日

举办地点:韩国首尔UNIVERSAL(环球)艺术中心

支持单位:中国合唱协会

主办单位:韩国音乐协会

承办单位:内蒙古合唱协会

内蒙古隆格尔草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

韩国白金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

一、参赛规则

(一)、参赛条件

本届合唱大会将本着“择优选择”原则(专业、业余合唱团体均可报名),将组织国内20支合唱团参加合唱大会,韩国将选派近10支有代表性的合唱团共同参演。本届合唱大会是中韩两国合唱艺术交流的延伸和发展。将对两国合唱艺术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。

(二)、组别及人数

①、成人组:

混声合唱(19岁—49岁):25人—50人;

男声合唱(19岁—49岁):18人—50人;

女声合唱(19岁—49岁):18人—50人;

②、老年组:

混声合唱(50岁以上):25人——50人;

男声合唱(50岁以上):18人——50人;

女声合唱(50岁以上):18人——50人;

声乐组合(无年龄限制):4人—16人

规定人数中含指挥、钢琴伴奏、特色乐器演奏员5人以下(含5人)参加多组别比赛的合唱团,报名参赛合唱团最多可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。参加每组比赛均需缴纳相应报名费用。

(三)、参赛要求

1、伴奏形式

伴奏形式为钢琴、手风琴、无伴奏或、少量民族特色的乐器(5件以下,含5件)组委会只提供钢琴,不提供其他伴奏形式乐器,禁止使用各类伴奏带。

2、参赛曲目

参赛团体演唱两首曲目,将演唱曲目、曲谱(五线谱)电子版按时提交组委会。演唱曲目以提交曲谱为准,不得擅自修改。不得使用未经授权曲谱,因此而出现的法律纠纷责任由各演出单位自负。

3、演唱时间

参赛团体比赛限时为15分钟,即从各合唱团演唱的前奏音乐开始至演唱结束为计时时间,超时将扣分(15分钟内为符合规则)。

(四)、评审委员会及评分体系

1、第二届中韩合唱大会设立评审委员会,负责对参赛团体的演唱进行专业评判。评审委员会将由两国(中韩各2—3名)合唱界资深专家组成。

2、评审委员会评委对参赛合唱团的演唱,将根据“中韩合唱大赛评分体系”,主要围绕合唱团的基础能力、声音技巧、艺术表现三个方面进行评判。

具体如下:

Ⅰ、基础能力:音准(横向能力和纵向和声),对作品的忠实度(节奏、节拍、速度、力度、风格以及对各种表情符号的准确度);

Ⅱ、声音技巧:音色美感、用声力度、声部统一、声部间的平衡、整体的和谐度;

Ⅲ、艺术表现:通过不同作品表现出合唱团在情感层次、舞台效果等诸方面的综合艺术表现力,整体的完整性及感染力。

为增强评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,评委将给每个曲目按照标准(Ⅰ)基础能力进行打分,再根据整体表演的标准(Ⅱ)声音技巧和(Ⅲ)艺术表现进行打分。以上三项每项满分为10分,其中标准(Ⅰ)得分将取平均值,与后两项的得分之和相加为合唱团总得分,五位评委所给总分平均值即为最后得分,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
(五)奖项设置

比赛各奖项不设比例,最终以分数高低确定各奖次级别,并颁发团体奖及单项奖奖杯、证书。

1、团体奖

针对参赛合唱团,各组别设金、银、铜及优秀表演奖,团体奖按组别和奖项根据参赛合唱团最终得分评定。

2、单项奖

(1)、优秀合唱指挥奖:参考所在合唱团比赛分数及评委集体评议后确定,获奖者将获奖杯、证书;

(2)、优秀钢琴伴奏奖:参考所在合唱团比赛分数及评委集体评议后确定,获奖者将获奖杯、证书;

二、报名规则

本届合唱大会欢迎两国及其他国家合唱团体参加“中韩合唱大会”,参赛合唱团需报组委会审核通过。

(一)、报名方式

1.中国合唱协会联系方式:

联系-、

-

手机:、

通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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