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男友教会我的二十一件事
题目是“偷”张晓晗的。
她曾经写过一篇《前男友教会我的二十一件事》。
对那篇文章的开头印象尤为深刻:他说我写过那么多人的故事,却从来没写过他。我说我从来不写发生着的事,等到咱们什么时候翻篇儿了,我就写你。
他说那还是不要把我写在故事里了吧,我更愿意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。我问他写在哪里呢,他说,很多地方吧,比如说去朋友的婚礼签到,我们家的户口本,买房子的合同,小孩的家长签名。
说这些的时候,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喝多了,两个人都醉醺醺的,吐过几次,接吻都显得恶心,互相勾着对方走在大街上,路灯一盏盏从我们头顶掠过,没觉得有多爱,就是出现了那么一刻幻觉,觉得对方邋遢肮脏很不完美,却可以这样勾肩搭背,一直走下去。
一直觉得“前任”是非常可怕的词语。
像是嘴角带着丝丝鲜血的笑容,残忍的,不堪一击的,带着伤痕累累过去的。
总有些人一点儿也不愿意去触碰,生怕戳破那一层薄薄的皮儿,掉下一颗硕大的泪滴,至于这颗泪滴到底意味者什么,恐怕只有个人才知道各种缘由了。
也有些人,故意借着若有若无的酒气,偏要打开那本封起来的日记,明明知道那些如青烟消逝的不仅仅的事物,还有人,还是要努力地让自己一遍又一遍地过那些蒙太奇式镜头。
我属于前者,一个倘若分手之后,绝对不要联系的人。
得知我很喜欢的两位作者在一起了时,我当时无比羡慕这样的爱情,我甚至想,以后自己的另一半也要同自己有相同的兴趣爱好,一样的笑点,有很高的默契度。
那个时候,我时常想象这样的场景,夕阳的余晖从落地窗上打进来,我和他坐在沙发的一角,共同看一本喜欢的书,他给我解释这个典故的由来,我为他拓展另一本XXX的书有同样的写法。
咖啡在茶几上冒着氤氲。
几朵白兰花在微风下,轻轻摆动,格外好看。
就这么静静的待着,哪怕不说话,也多么美好。
现实中的感情有些并没有文字描写得那么顺畅,那位女作者的微博从“梦里梦到的人,醒来就去见见他”到“梦里梦到的人,醒来请忘记吧。”
也不过是几年的时间。
我在一群小读者里面,用不可相信的语气评论:为什么分手了?怎么就分手了?
他们都没有任何回答。
只是说,那个共同的微博以后不在更新了。
我加了他们各自的